民族要復興,鄉村必振興。在數字經濟蓬勃發展的新浪潮下,數字鄉村作為鄉村振興的戰略方向,是對鄉村振興發展的時代回應,更是鄉村振興的必然選擇。能否把握好數字技術帶來的歷史性機遇建成數字鄉村,關系到鄉村的全面振興,關系到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的全面建成,關系到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的順利實現。立足于我國發展新的歷史方位,以數字鄉村助推鄉村振興,對于推動我國經濟高質量發展,加速中國由大到強的關鍵轉變,實現全體人民共同富裕的宏偉目標具有全局性和歷史性意義。

強化基層組織實施效能,加快政策高效落地。營造精準有效的政策環境有助于減少鄉村各主體之間的利益沖突,調動人們的積極性,實現數字鄉村建設資源的合理配置。當前國家已相繼出臺了《數字鄉村發展戰略綱要》《數字農業農村發展規劃(2019—2025年)》等各項有關數字鄉村建設的綱領性文件,數字鄉村建設的頂層設計及政策框架已初步形成。地方政府需著眼于數字鄉村戰略的進一步細化,主動為數字鄉村試點工作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撐。政策規劃方面,在借鑒發達地區的數字鄉村規劃體系與建設模式的同時,政府需充分考慮當地的數字環境及資源稟賦,尤其注意政策的細化與可行性,構建出契合地方發展規律的數字鄉村建設的政策體系與制度規劃。政策執行方面,鄉村基層政府作為政策執行的神經末梢,是實現數字鄉村戰略政策精準落地的核心主體。因此,政府一方面需加強鄉村基層組織建設,培養具備創新實踐潛力的基層干部,形成良好的基層治理氛圍,進一步強化政府的政策執行能力;另一方面則需深入基層做好調研工作,及時根據民眾的反饋做出政策上的調整,遵循“摸著石頭過河”的實踐思路,形成“自上而下”的中央政策指導與“自下而上”的地方創新探索相結合的政策執行模式。
夯實數字鄉村建設的軟硬件基礎,以共建共享模式助推質量提升?;A設施是經濟增長與社會發展的重要物質基礎,在數字經濟背景下,投資數字基礎設施建設是我國把握數字經濟機遇、實現“雙輪驅動”的重要條件。針對城鄉、區域間嚴峻的數字鴻溝問題,首先,政府應聚焦于改善數字鄉村的軟硬件設施。一方面,進一步夯實數字基礎設施建設,實現農村互聯網體系全覆蓋,使鄉村成為數字新基建的重要陣地;加速傳統基礎設施的數字化升級,促進城鄉數字公共資源均衡配置,推動鄉村智慧水利、智慧電網、智慧交通等全面發展;完善城鄉一體化大數據平臺,重塑新型城鄉信息網絡,實現城鄉信息互聯互通。另一方面,可著力開發一批符合農村農業特色的信息服務終端產品,為農民的生產生活提供多樣化指導。既要注重產品的持續運營與維護,增強服務意識,避免出現僵尸App、“爛尾工程”等現象,又要為村民在各項產品的使用上提供一定程度的指導,調動起村民的參與積極性。政府作為公共產品與服務的供給主體,在進一步提高財政投入的同時,也需鼓勵相關企業與社會資本參與,構建政府主導、社會參與的多元供給機制,減輕政府的資金壓力,降低政府單邊主導的行為風險,實現有限財政資源的高效配置與數字基礎設施的共建共享。
創新農村電商發展模式,激發內生活力促進農村產業融合發展。政府可著眼于向農民提供農業數字化生產相關的數字培訓服務,通過數字教育轉變農民的傳統生產觀念;鼓勵有想法、有能力的返鄉青年積極投身農業新業態、新產業建設,聚焦內部主體動員,激活鄉村內生人力資源效能;健全農業政策幫扶機制,配合科學的人才引進策略,形成以外促內、內外一體的農業生產智力支撐。同時,可拓展以電商平臺、社交網絡為核心的多元數字流通渠道,形成政府牽頭、企業主導、農民參與的鄉村電商發展模式,推動鄉村電商企業的質量升級與規?;\營;持續推進鄉村一二三產業融合,構建多元產業協同發展模式,因地制宜開發鄉村特色文化產業、服務業、旅游業等,利用數字技術的正外部性作用,實現鄉村產業鏈延伸拓展,從根本上激活鄉村發展內生動力,突破鄉村產業發展瓶頸。
構建多元協同的數字鄉村治理體系,賦能數字鄉村治理水平提升。在推進鄉村數字治理的過程中,構建多元協同的鄉村治理體系,是實現鄉村振興目標的重要策略。對此,政府可從治理主體、治理技術兩方面著手。治理主體角度,一是聚焦于提高政府電子政務服務水平,增強基層政務服務人員的數字素養與道德素養,培養一支高水平、高素質的政務服務團隊,從而將以人為本的治理理念貫徹于治理工作過程中。二是加強鄉村網絡知識普及,通過發揮社交網絡的信息擴散優勢,引導村民主體通過線上平臺主動參與鄉村治理。針對村民在參與過程中的公共訴求,政府需充分尊重民意并及時作出反饋。此外,還應重視社會組織、媒體的群體監督作用,發揮民主協商的治理優勢,解決鄉村治理能力不足、治理效率低下等固有癥結。治理技術角度,政府可建立簡約的城鄉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,強化政府與民眾、政府與企業以及政府各部門之間涉農數據的互聯互通。結合第三方技術工具,進一步提升線上政務App、微信公眾號等移動應用的功能完善度與持續運營能力,逐步拓寬線上服務覆蓋率,優化辦事流程,降低民眾的政務服務參與門檻。